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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房东被罚!仙游各小区注意!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6 08:43:00    

各位“包租公”“包租婆”注意了!

别以为把房子租出去就能“躺平”了

出租屋一旦管理不善

可能会面临高额罚款

甚至法律制裁!

又有人被罚了!


重拳出击!广州这些房东被严惩


“甩手掌柜”酿大祸


番禺区一房东将房屋出租后没有登记租户信息,导致出租屋内发生一起严重违法犯罪案件,番禺警方对房东依法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并处以10万元罚款。


知情不报遭查处


番禺区一房东没有将房屋租赁情况向流管部门登记备案,对租户经营非法旅馆业知情仍没有向公安机关报告和制止,不履行治安责任,房东被责令停止出租并处以26000元罚款。


放任不管致灾殃


番禺区某出租屋凌晨发生火灾,经案件倒查,该房东管理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没有定期到出租屋检查消防安全隐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被处以13500元罚款。


懈怠管理引祸端


番禺区一房东将房屋出租后,既不登记租客信息,也不履行管理责任,直至番禺警方查获此房屋涉及违法活动,最终被处以6300元罚款并责令停止出租。


屡教不改必遭惩处


番禺区某公寓负责人莫某因多次不登记租户入住信息,个人被罚款2000元,所属公司更面临2万元高额处罚。


规避登记终受罚


番禺区“警网融合”协同开展出租屋日常巡查,发现部分房东在房屋出租后未按相关规定登记租户信息,复查时个别仍未按规定申报,分别被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这些红线不能碰

依法登记,既是义务更是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出租屋管理者须做到:实名登记,逐人核验身份信息,严禁“一人登记多人居住”;隐患排查,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杜绝群租、违规改建等行为;线索上报,发现可疑情况立即向属地派出所报告。同时,时租日租经营者必须安装联网管理终端,实时上传入住信息,定期参加治安培训,更新安防设施。


纵容“假身份入住”,最高面临10日拘留+万元罚款;默许经营违法活动,场所查封+刑事责任追究;逃避系统安装,直接取缔经营资格。


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吴瑾莹 美编:李婷婷

审核:陈慧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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