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辞工后工资结清的时间主要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该规定明确指出,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此外,深圳市还有更具体的规定,对于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
因此,综合以上信息,深圳辞工后工资应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一次性结清,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结清工资,劳动者有权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