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工资的计算方法如下:
双倍工资的计算周期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即期限最长为11个月。
双倍工资的计算应以 实发工资为基数,包括提成、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并不得低于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无法核实工资标准,可以按双方认可的实发工资数额作为依据。
在计算双倍工资时,已发放的工资部分应该扣除,即双倍工资是差额部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总结:
双倍工资的计算方法是以劳动者实际发放的工资为基数,扣除已发放的工资部分,计算周期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最长为11个月。计算时包括提成、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并不得低于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无法核实工资标准,可以按双方认可的实发工资数额作为依据。双倍工资是差额部分,即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应支付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