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8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博消息,日前,原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叶新平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株洲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叶新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曹兴信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曹兴信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李建平所犯的罪行包括:贪污罪:李建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欺骗的手段非法占有国有公司资金14.37亿余元,其中2.89亿余元尚未实际取得。受贿罪:李建平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财共计5.77亿余元。挪用公款罪:李建平挪用公款10.55亿余元,其中4.04亿余元案发前尚未归还。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索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动向他人索要或勒索并收受财物的行为。这种行为在法律上被认定为 受贿罪的一种类型。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构成受贿罪。索贿数额较大或有其他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