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
建房户需填写建房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需经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申请需报镇政府进行初审,并张榜公布初审意见。
申请需报县级机关联合审批,并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
需向县国土资源局缴纳建房保证费用。
镇政府将现场查验,并实行建设全程管理。
建房户需申请竣工验收,并核发建房竣工验收合格证。
申请时需提交户口簿复印件、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原宅基地使用证等相关材料。
规划内需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需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建房户需提交无宅基地的说明书,并经村主任、驻村干部签字确认。
分家无房产的应附分家协议原件。
申请需得到2/3以上村民的同意并在申请表上签字。
需与持有《培训合格证书》的建筑工匠或建筑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现场查验和验收。
建房完成后,需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这些手续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保建房过程合法合规。建议在建房前详细咨询当地相关部门,确保手续齐全并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