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贷需要以下手续:
申请人需填写《个人住房借款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
购买住房的合同意向书或其他证明文件。
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
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证明,如婚姻状况证明、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等。
在银行审核通过后,贷款人与银行签订《个人房屋按揭贷款合同》,合同期限通常不超过30年。
签订抵押合同,并在产权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取得《房屋他项权利证》。
申请人需在贷款行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
售房人需在贷款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
经贷款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贷款行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建议:
在办理房贷前,建议申请人详细了解贷款条件,选择合适的银行和贷款产品。
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贷款申请材料,并提前与银行沟通确认,以确保贷款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