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被收回后,应按以下步骤处理:
驾驶员需参加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学习期满后,需参加科目一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领回驾驶证。
在指定期限内将违章办理,并交清罚款。
携带交警开具的暂扣凭证或身份证明,前往所属交警大队或车管所办理手续。
在暂扣期满后,驾驶员需到指定的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恢复驾驶资格,可能需要提供参加交通安全教育的证明。
在某些情况下,如酒驾行为严重,驾驶员可能需要重新参加驾驶考试才能获得驾驶证。
驾驶员应深刻吸取教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避免再次发生违法行为。
建议:
驾驶员应尽快处理违章行为,并按时参加交通安全教育和考试,以便尽早恢复驾驶资格。
若遗失暂扣凭证,应及时向交警部门说明情况并补办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