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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龙岩、宁德、平潭发布
2025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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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
南平市人社局网站发布
南平市2025年事业单位
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报名时间4月7日8:00-4月11日17:0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南平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南平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全市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86名,其中市本级130名、县(市、区)75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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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要求
(一)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9年4月7日至2007年4月6日期间出生),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公布的条件为准;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察、聘用资格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或取消考察、聘用资格: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6.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 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聘任制公务员以及公示结束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的)考录后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
9. 南平辖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
10.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1.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学历认证要求
1. 报考者的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2.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应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
3.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上述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4. 持境外学历报考的,或者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5. 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6. 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学信档案”版块“学历信息”和“学位信息”栏目的辅修专业信息中查询;
7.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等精神,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可分别报考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下的大专、本科学历岗位。
(四)户籍要求
报名开始第一天户籍在我省的人员,福建省内高校2023年、2024年、2025年毕业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2023年、2024年、2025年的福建省生源及驻闽部队随军家属,均视为本省报考者,可报考招聘范围为“本省”的岗位。招聘范围限制在“本县”“本设区市”的,按上述原则类推。
备注1:生源地是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含研究生招生考试)时的户籍所在地;
备注2:符合省内生源地认定条件的省外生源或福建省生源,户籍地可填写为本人毕业高校所在地或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时的户籍所在地或部队所在驻地。
(五)专门岗位
1. 具有下列经历且在2025年12月前“服务(役)期满、考核合格”的有关人员,经相关主管部门资格认定,可以报考“专门岗位”:
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为2年以上且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生源的大学生志愿者)等中央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
②我省和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
③由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入伍前为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在籍生,服役满5年以上(含5年,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入伍放宽至4年),退役时身份为士兵的报考者;
④具备下列条件、未报考过专门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也可以报考专门岗位:2019年以前(含2019年)由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入伍前为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在籍生,服役未满5年(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入伍未满4年),退役时身份为士兵,且在退役或毕业后2年内。
2. 报考“专门岗位”的人员,须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3. 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含加分、免笔试等),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专门岗位”。
(六)起止时间
1. 本次招聘“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是指在1989年4月7日至2007年4月6日期间出生,具体计算到日。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其它要求的,参照上述方法计算。
2.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或辅修证书,须在2025年4月7日(含)前取得。2025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或辅修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招聘岗位有其它要求的,从其规定)。
3.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类证书,报考者必须在2025年4月7日(含)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查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书面结论。
4. 有要求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考生在校期间的实习、社会实践等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起止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例如,2024年4月到2025年3月,算1年。
5. 本次考试招聘其他与资格生效时间有关的条件,未经公告的,截止时间均为报名开始第一日。需计算年长的,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截止时间均为报名当月,按足年足月累计。例如,2024年4月到2025年3月,算1年。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4月7日8:00—4月11日17:00
(二)报名方式
1.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2.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于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按服务平台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3. 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凡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 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三)资格初审
1. 初审时间:4月7日—4月11日
2. 南平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南平市委组织部、南平市人社局负责监督和指导;县(市、区)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资格初审,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确定。
3. 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2个工作日内接收服务平台公众号推送的资格初审结果,或登录服务平台查询初审结果。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四)申诉审核
未通过初审的,可及时通过服务平台的申诉通道提出复审申请,申诉截止时间为4月13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五)笔试确认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于4月15日8:00—4月17日17:00登录服务平台完成参加笔试的确认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参加笔试”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于5月6日8:00起,登录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后果自负。
三、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 笔试科目
①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岗位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客观题)和《申论》(主观题);
②其他岗位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临床专业知识》《医学基础知识》《护理专业知识》其中一门,均为客观题。
各岗位考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
2. 笔试时间
① 5月11日上午9:00—11:00
考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② 5月11日下午14:30—16:30
考试科目:《临床专业知识》《医学基础知识》《护理专业知识》
③ 5月11日下午14:30—17:00
考试科目:《申论》
3. 笔试地点
本次考试共设置两个考区:延平区、建阳区。
①考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区设置在延平区。
②考试科目《临床专业知识》《医学基础知识》《护理专业知识》:考区设置在建阳区。
③考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报考延平区、建瓯市、顺昌县所属事业单位的,考区设置在延平区;
报考市本级、建阳区、邵武市、武夷山市、浦城县、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所属事业单位的,考区设置在建阳区。
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详细标明。
4. 开考比例
①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岗位: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核人数比例达到1:3开考。
②其他岗位
南平市属事业单位:研究生学历岗位,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核人数比例达到1:1开考;本科及以下学历岗位,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核人数比例达到1:2开考。
县(市、区)属事业单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核人数比例达到1:1开考;大专及以下学历岗位,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核人数比例达到1:2开考。
上述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低于开考比例要求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免笔试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招聘2人及以上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按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情况,等比例核减相应岗位招聘数。
5. 加分
笔试成绩公布前,对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中央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的我省生源,福建省及设区市级组织的 “三支一扶”计划、服务社区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及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请于5月14日8:00—5月16日17:00,登录服务平台,上传加分相关证明材料。
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报考本次“专门岗位”和面向特定人群的有限竞争岗位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6. 成绩查询
报考南平市属事业单位的考生,可在6月10日后登录服务平台或南平市人社局网站查询;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考生,可登录服务平台或当地人民政府网站(网址附后)查询,具体以服务平台、网站发布时间为准。
7. 笔试成绩合格线
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门科目总分各为100分,均设置60分合格线。符合政策加分的,其加分前的成绩未到达合格线要求,不得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
其他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南平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南平市委组织部、南平市人社局统一划定;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划定。符合政策加分的,其加分后的成绩未到达合格线要求,不得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
考生可于6月15日后通过服务平台、南平市人社局网站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查询,具体以服务平台、网站发布时间为准。
(二)面试
1. 面试形式
面试形式按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实施,全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岗位面试统一由南平市人社局负责;其他岗位面试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负责。
有条件的主管部门也可组织实施考生面试,同级组织、人社部门负责做好监督和指导工作。
南平市属大中专学(院)校教师招聘面试采用片段教学,由主管部门负责。除部分特殊要求的岗位外,全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岗位面试和南平市属事业单位岗位面试均采取公共题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由南平市委组织部、南平市人社局负责。
2. 面试人选确定
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同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含加分)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面试考生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将在服务平台、南平市人社局网站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在此期间,请考生关注服务平台和相关网站,并确保手机畅通。考生联系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若因此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到考生的,所造成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 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提供招聘岗位规定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如学历证、学位证、准考证、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等。若招聘岗位有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还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
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不得参加面试。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 通知与递补
面试前4天,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和地点,并在服务平台、南平市人社局网站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同步公布。
考生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应在面试前3天16:00前,由本人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因考生自行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等产生空额的,可在规定时限内,经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在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三)总成绩及有关事项
1. 笔试、面试成绩比例
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按两门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符合政策加分的,在笔试成绩基础上予以加分。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即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加分〕×50%+面试成绩×50%。
笔试《综合基础知识》的招聘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含加分)占50%、面试(含片段教学、才艺展示、技能实操、专业技能面试等。其中,由片段教学+技能实操、专业技能+才艺展示两项测评科目组成的面试,每项测评科目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即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笔试《临床专业知识》《医学基础知识》《护理专业知识》的招聘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含加分)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即总成绩=(《临床专业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或《护理专业知识》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2位。
2. 面试成绩合格线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若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 总成绩相同时的处理方法
同一岗位2名及以上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按笔试成绩(含加分)排列,其中,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排列,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的,将加试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其他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的,报经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四、体检和考察
1.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2. 在职考生面试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在体检或考察时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等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3. 体检合格的考生,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其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并做出考察结论,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4.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报考者在聘用试用期内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招聘资格等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应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且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平市人社局网站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后,未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程序,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应在同级组织、人社部门下发聘用文件之日起7—10个工作日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1. 招聘岗位或首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限定的服务年限视为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应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 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的专业技术岗位(除特别备注要求面向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外),均为初级岗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若需报考,请慎重考虑。
3. 报考前应认真对照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岗位要求后,再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考生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4. 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5年)中“××类”所列专业的均准予报考;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符合所列出专业的准予报考。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为准,考生应只字不差、如实填写。
若报考者所学专业不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5年)中且认为本人专业与招聘岗位所设专业属于相近相似的,报名时可在报考界面的“报考补充信息”栏里填写本人所学专业主干课程名称,并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供审核。
报考者所学专业只字不差体现在《专业指导目录》中,但未列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类别),不得报考该岗位。
经与招聘单位沟通,若报考者对专业资格审查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及时通过服务平台的申诉通道对专业资格提出复审申请,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进行认定。
5. 专业与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岗位所需专业与报考者的毕业证书专业应当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要求相匹配。例如招聘岗位条件为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者必须为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并被授予与学历对应的学士或以上学位;即专业、学历、学位三者要一致。
6. 体检、考察环节或试用期期间等,若国家有颁布新的标准或办法,按新的规定执行。
7.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有违纪违规等行为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决定。对其违纪违规行为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规定情形的,记入人员诚信档案库,并按对应条款执行。
8. 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我市组织、人社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报名咨询
考生报考过程中,相关问题可咨询具体招聘单位。
各地组织、人社部门的咨询电话及网址如下:
(一)市本级
1. 党群部门事业单位:南平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联系电话:0599—8823008;
2. 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南平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联系电话:0599—8831137。
网址:http://rsj.np.gov.cn/
(二)县(市、区)
1. 延平区:0599—8886217
网址:http://www.ypzf.gov.cn/
2. 建阳区:0599—8050383
网址:https://fjjy.gov.cn/
3. 邵武市:0599—6329507
网址:http://www.shaowu.gov.cn/
4. 武夷山市:0599—5302560
网址:http://www.wys.gov.cn/
5. 建瓯市:0599—3715336
网址:http://www.jo.gov.cn/
6. 顺昌县:0599—7830697
网址:http://www.fjsc.gov.cn/
7. 浦城县:0599—2872669
网址:http://www.pc.gov.cn/
8. 光泽县:0599—8373286
网址:
http://www.guangze.gov.cn/
9. 松溪县:0599—2320579
网址:http://www.songxi.gov.cn/
10. 政和县:0599—6053128
网址:
http://www.zhenghe.gov.cn/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期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龙岩
龙岩市人社局网站发布
2025年龙岩市市直事业单位
和综合行政执法机构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报名时间4月2日8:00-4月8日17:0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结合龙岩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5年龙岩市市直事业单位和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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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龙岩市市直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性质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编制内工作人员岗位,招聘岗位151个,计划招聘人数174人。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5年龙岩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和《2025年龙岩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考生可登录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或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http://rsj.longyan.gov.cn/)查阅。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9年4月2日至2007年4月1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公布的为准;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以及受党纪、政务等处分尚在影响期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7.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服务不满5年,或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
8.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9.龙岩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内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含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的;
10.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
11.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龙岩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在岗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须经所在服务单位和相应项目县级(或以上)主管部门同意。“同意报考证明”须在面试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如未能及时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报考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5年4月2日8:00至4月8日17:00
(二)网上报名
1.报名登录网址为福建就业网(https://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龙岩”模块。
2.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报考者只能选择1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3.报考者应按规范格式填写简历栏,如实反映各阶段的就学、就业、待业等状态,期间不能中断。简历从高中(中专、中职)阶段起填写,按照高中(中专、中职)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报名之日。
4.报考者须按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照片建议jpg格式、规格100KB以下、高宽比4:3,单色底、免冠、头像占画面70%左右。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随意自拍的半身照或全身照等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
5.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凡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6.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市直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初审。原则上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个工作日之内登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应于2025年4月9日17:00前通过报名平台进行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其他岗位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对于招聘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报考的,报考者可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主管机关反映和申诉。
(四)考试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应于2025年4月10日17:00前登录报名平台完成参加考试确认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确认的报考者(平台将在2025年4月10日17:00准时关闭考试确认操作程序),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考试确认手续的报考者,请于2025年5月6日8:00后自行登录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报考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的岗位方可开考(研究生岗位达到1:1开考),不达比例的减少岗位拟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减少岗位拟聘人数或取消开考的岗位由市人社局统一对外公布。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科目:
(1)龙岩市市直事业单位岗位
5月11日(星期日)9:00-11:00《综合基础知识》
(2)龙岩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岗位
5月11日(星期日)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5月11日(星期日)14:30-17:00《申论》
2.笔试地点:设在龙岩市新罗区,具体考点详见考生准考证。
3.合格线。报考龙岩市市直事业单位岗位的,合格线将在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http://rsj.longyan.gov.cn/)公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龙岩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岗位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门总分各为100分,均设置60分合格线(以考生笔试成绩原始分判定)。
4.加分规定。按照我省有关规定,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可进行笔试加分,所加分值计入笔试总分。笔试原始成绩未达合格线者不得加分;报考“专门岗位”的不享受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于2025年5月12日8:00至5月16日17:00登录报考平台上传提交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3)及相关申请材料的原件扫描件,逾期不予受理。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运动员及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政策。
5.成绩查询。笔试总分(含加分)将在福建就业网报名平台、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其中,报考龙岩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岗位的,笔试总分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同一个岗位在招考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含加分)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资格复审。市直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面试资格复审工作。拟进入面试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或经验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将在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为合格。
(三)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总分(含加分)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合并计算。本次考试所有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
1.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含加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以笔试卷面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卷面分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市、县人社部门在相关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
2.被聘用的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九、考试规则
1.招考范围限在“福建省”的,是指:①2025年4月2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或2025年4月2日前取得福建省居住证的人员;②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2023年、2024年、2025年毕业生;③福建省内、外高校的福建省生源应往届毕业生。招考范围限在“龙岩市”的,按上述原则类推。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
2.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25年4月2日前取得,2025届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如“中共党员”、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经验等其他资格条件,认定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日。报考者相关资格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3.本次公开招聘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5年)》(附件4)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5年)》中“××类”所列专业的均准予报考;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符合所列出专业的准予报考。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为准(以境外学历报考的,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报考者应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
境内学历。报考者的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
第二学士学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上述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境外学历。持境外学历报考的,或者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学历。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应可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
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上查询认证,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相应的岗位。
4.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必须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如,招考岗位条件为:经济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者必须为经济学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被授予经济学学士及以上学位,即专业、学历、学位三者一致方可报考。
5.工作经历或经验。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或经验的,报考者需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社保缴费记录清单;自主创业人员应提交营业执照。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的经历视为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社会实践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或经验。
6.岗位表中注明“专门岗位”的,是指专门面向以下情形的人员招聘:①参加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龙岩市支企服务专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且为龙岩市生源、户籍地或基层服务项目服务地为龙岩市的人员,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②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具体招聘对象详见岗位表。
7.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由招聘主管机关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8.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主动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5个工作日17:30前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单位确认,并及时报招聘主管部门备案,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9.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10.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等证件,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不能进入体检的,可申请延期体检,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主管机关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11.报考者按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主管机关发出的调档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将个人档案寄到有关部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在规定期限内确有困难的,须提前征得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延长期限,并报组织或人社部门备案。
12.岗位表中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是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在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须约定的条款,拟聘用人员须在该单位服务满最低期限(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交流调配,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13.岗位表中注明“按综合成绩排名选岗”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在考察环节后组织选岗。因身体原因,无法在指定时间完成体检、考察的,不参加当年选岗但可以保留聘用资格。
14.招聘单位因工作需要等原因更名、合并的,聘用时按编制部门批复文件的单位机构名称进行办理聘用等手续。
十、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落实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并由纪委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次考试有关信息发布请及时关注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不再另行通知。
4.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方案,熟悉报考有关要求,确保顺利参考。
5.本次考试纪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6.为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将记入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进入体检、考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提出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聘用后不报到的,或有服务年限要求但在服务年限内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
十一、保障服务
1.关于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信息、招聘进展情况咨询,请与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直接联系,联系电话详见网站发布的岗位表。
2.招聘工作政策等相关问题,请咨询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联系电话:0597-3293326。
3.涉及报名平台使用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591-960。
4.福建就业网、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是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
本次公告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共龙岩市委组织部、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宁德
宁德市人社局网站发布
关于2025年宁德市市直
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报名时间4月7日9:00-4月15日17:0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宁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宁德市市直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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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发布
招聘相关信息在福建就业网(https://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ingde.gov.cn)和各级人社部门指定网站公开发布,具体岗位信息详见《2025年宁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计划表中未注明经费性质的,均使用财政核拨编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为40周岁以下是指已满18周岁、未满41周岁(在1984年4月至2007年4月期间出生),年龄为25周岁以下、30周岁以下、35周岁以下的,按上述原则类推计算,年龄计算到公告发布月。
(三)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应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无面试的岗位在体检前)提供具有审批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解聘、解除或调动证明。
(四)不得报名或取消聘用资格情形。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事业单位新聘用未满1年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的,取消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本次公开招聘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5年)》和《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
(六)面向地区为“宁德市”是指2025年4月15日前常住户口在宁德市的报考者,宁德市内外高校2023年、2024年、2025年毕业的宁德市生源及宁德市内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宁德市报考者(生源地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时的户籍所在地)。招聘范围限在“县(区)”“福建省”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
(七)2025年应届毕业生及境外学历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其他要求”栏目中所列的相关资格或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除上述情形外,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其他要求”栏目中所列的相关资格或证书的取得时间截至2025年4月15日。报考人员在2025年4月15日前通过考试但未取得岗位“其他要求”栏目中所列的相关资格或证书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通过考试的书面结论,可视为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或证书条件,但此类对象须取得相关资格或证书后方可行文批复并聘用。除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外,岗位“其他要求”栏目中所列的相关资格或证书含所列以上各类资格或证书。
(八)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素质十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139号),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相应的岗位。
(九)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用以报考的专业对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
境内学历。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上述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境外学历。持境外学历报考的,或者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我省“双学位”“双专业”学历。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十)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闽卫科教函〔2022〕454号),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通过福建就业网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进行报名。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每个报考人员成功报考1个岗位后,不得改报其它岗位。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人员应在2025年4月7日9:00至4月15日17:00登录福建就业网,从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进入,完成个人注册并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完成报名手续,报名通道将在2025年4月15日17:00关闭。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诚信报考;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所要求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中职)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中职)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为准(以境外学历报考的,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报考人员应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报考有“其他要求”(如职称、资格证等)的岗位,报考人员应在“报考补充信息”栏中如实填写本人对应的真实情况。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自行判断错误或提供信息不实,后果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虚假身份进行报名,扰乱网络报名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资格初审。市直单位主管部门,蕉城区、屏南县、周宁县、寿宁县、柘荣县、霞浦县、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相应的报考人员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成功次日起1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情况。
(四)申诉审核。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2025年4月8日9:00至4月16日17:00通过报名网站申诉,逾期不予受理。报考人员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五)笔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25年4月22日至4月23日登录报名网站完成笔试确认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笔试安排
除紧缺专业岗位外,招聘计划数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须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不达比例的减少招聘计划数或取消开考。对紧缺专业岗位不达比例的,需经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开考。减少招聘计划、取消开考的岗位由同级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后对外发布。取消开考的岗位,其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岗位。
(一)打印准考证。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并完成笔试确认手续的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5月7日9:00起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照片不合格者,将无法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未及时上传合格照片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时间。笔试安排在2025年5月11日。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间均为上午9:00至11:00,《医学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下午2:30至4:30,《申论》考试时间为下午2:30至5:00。除《申论》题型为主观题外,其他笔试科目题型均为客观题。
(三)笔试地点。设在宁德市区,具体考点和有关注意事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四)笔试加分
1.加分对象。符合政策文件要求的服务基层项目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可以享受笔试成绩加分。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笔试加分和专门岗位招考。报考专门岗位的人员,不再享受笔试加分优惠政策。加分标准详见福建就业网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中“笔试加分事项”栏目。
2.加分办理。符合笔试成绩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在2025年5月9日(8:30-11:30,15:00-17:00)和5月10日(8:30-11:30)向招聘单位的同级人社部门提交加分资格认定所需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准考证号、报考岗位及代码),办理笔试成绩加分确认手续,逾期视为放弃加分。
(五)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符合政策加分的,在笔试成绩基础上予以加分。其中综合执法类岗位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门总分各为100分,均设置60分合格线。其他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根据考试情况由同级人社部门确定后对外发布。
五、资格复核
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为3:1;若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市直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对入闱面试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书面原件材料复核,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资格复核失误造成的后果自负。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各县(区)及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岗位入闱人员的资格复核由当地人社部门安排。
六、面试
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单位的要求和招聘岗位特点,采用公共题面试或专业技能面试等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如果个别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市直岗位公共题面试、专业技能面试具体安排分别由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对外发布。各县(区)及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面试工作由当地人社部门安排。
七、考试成绩的计算
本次考试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岗位,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计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聘用。若笔试成绩也相同时,经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再进行面试加试。
对不实行笔试的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聘用。若面试成绩相同时,经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再进行面试加试。
对不实行面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聘用。若笔试成绩相同时,组织公共题面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聘用。若面试成绩也相同时,经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再进行面试加试。
八、成绩发布及相关事项
市直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资格复核及面试安排等事项,在福建就业网和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各县(区)及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岗位上述事宜由当地人社部门在福建就业网和指定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查询、密切关注。
九、体检和考核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总成绩(无面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无笔试的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体检的医院应是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对于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不合格的,有关单位应在7日内通知报考人员复检。复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有关规定执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考核是指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市直岗位入闱人员的体检、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区)及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岗位入闱人员的体检、考核工作由当地人社部门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十、聘用
各级人社部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资格复核、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进入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应在各环节规定时间内完成。
(二)报考人员有关招聘单位及具体岗位问题,可直接拨打计划表中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报名技术问题可登录报名网站咨询在线客服或拨打客服电话:400-0591-960。政策咨询电话: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0593-2918817、2870802;蕉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3-2290879;屏南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593-8966362;周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593-5631006;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3-5528012;柘荣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593-8382187;霞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3-8059198;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3-2807075。投诉监督电话:0593-2918815(宁德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平潭
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网站发布
平潭综合实验区2025年上半年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报名时间4月7日9:00-4月11日17:0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平潭综合实验区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平潭综合实验区202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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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计划招聘67人,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单位代码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即在1989年4月至
6.具备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我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9.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事项
1.报考者应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取得时间截止2025年4月7日;202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2025年境外高校)证书取得时间截止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报考者的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
2.招考岗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3.招考岗位明确要求有一定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并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报考者在校期间(全日制院校)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4.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和聘用资格。
5.其他未经公告的与时限有关条件,截止时间均为报名开始第一天。需计算年限的,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4月,按足年足月累计。
6.《岗位信息表》中备注的编制池是指:我区为服务保障重点领域用编需求,在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设立事业编制池,实行单列管理、专编专用。人员招聘到位后,由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负责人员的编制、工资等人事管理,其他事项由相关用人单位负责。
(四)专门岗位报考资格说明
面向平潭综合实验区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及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门岗位:(1)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要求报考者项目服务地在平潭综合实验区或者为平潭综合实验区生源,且在
报考者曾通过享受相关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专门岗位。
三、报名
1.报名: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应在2025年4月7日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2.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除特殊情况外,将在报考者报名后2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报考者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结果。
3.申诉审核:2025年4月8日
4.开考比例:此次招聘岗位招考人数与报名通过审核人数原则上应达
已报考取消开考岗位的报考者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已取消开考岗位不再接受报考者改报。报考者请于
5.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4月17日8:00-4月18日17:00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进行考试确认,未及时确认参加考试的报考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6.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且进行考试确认的报考者,请于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技术资格的,岗位报名通过审核人数不超过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时间:
5月11日(星期日)
非综合行政执法岗位:
上午9:00-11:00《综合基础知识》
综合行政执法岗位: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30-17:00《申论》
2.笔试地点:设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标明。
3.笔试加分:按照有关规定,符合政策的各类人员可申请办理笔试加分手续。办理时间为
笔试加分对象包括:
①符合闽人发〔
②符合闽人发〔
具体加分办法按省上有关规定执行。上述报考对象若本次报考的是专门岗位、免笔试岗位或曾通过享受有关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不予享受加分政策。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
5.笔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非综合行政执法岗位的笔试卷面分即为笔试综合成绩;综合行政执法岗位的笔试综合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符合笔试加分政策的,在笔试综合成绩基础上予以加分。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按照岗位招考人数与面试人数
若为免笔试岗位,则通过报名审核的报考者均作为面试人员参加面试。
2.面试前资格复核:资格复核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进入面试人选的报考者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身份证、准考证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复核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递补:资格复核期间,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核不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报考该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名次有并列同分的,则同分人员均递补。面试资格复审递补时间截止时间将在面试资格复核前另行公告。
4.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5.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发布通知。
6.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
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
(
(
(
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同样采取加试一场面试的方式,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可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满分均为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
2.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和学习表现等方面情况。
3.因体检或考察缺席、临时放弃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每个岗位递补不超过两轮。
六、公示聘用
1.拟聘人选从考试、体检和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平潭综合实验区门户网站等渠道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3.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按要求在我区最低服务满5年。
七、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或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资格。
2.学历认证要求
(
(
(
(
(
3.专业要求
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
报考者所学专业不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可向招聘单位说明,并提供所学专业主干课程以及所在院校相关证明材料,由招聘单位进行认定。
岗位所需专业与报考者的毕业证书专业应当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要求相匹配,即专业、学历、学位三者要一致。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或参加社会化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若是评审的,评审组织须按权限经相应级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岗位要求的其他各类资格证书需有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或认可或国家统一组织的资格考试取得。
5.诚信档案
为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有以下浪费考试资源等不诚信行为的考生,将记入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
(1)进入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
(2)被核准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放弃聘用资格或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报到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记入诚信档案
6.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八、咨询
福建就业网(
有关招聘单位具体招聘岗位问题、招聘岗位有关信息、招聘进展情况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联系方式见《岗位信息表》。
本次招聘工作由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统一组织实施。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机关党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
本公告由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来源: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