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电鱼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将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罚款当行为导致情节严重时,可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当行为导致情节特别严重时,可以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甚至没收渔船。
在嘉兴发现电鱼行为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举报:拨打114电话,查询当地渔政部门的电话,向渔政部门举报电鱼等非法行为。拨打110电话,电鱼等非法行为也触犯刑法,可以拨打110举报。拨打电力部门12398电话,电鱼属于违法用电行为,可以向电力部门举报。拨打信访办电话12345,如果拨打以上电话无人管,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