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通常由规划建设局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收取。具体的征收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但一般流程如下:1. 规划建设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通知建设单位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 建设单位根据规划建设部门出具的缴费通知,缴纳相应的配套费。3. 配套费收取应严格按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
施工通告自2025年4月14日—2025年9月30日 ,对兴顺街(海港路—海中路)进行排水管道施工。沿街路口需封闭施工,请车辆和行人绕行。给市民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海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4月14日来源:海兴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