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对于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依法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以下情形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
取保候审的时间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案件的复杂程度、证据收集情况以及司法机关的工作效率。以下是一些关键的时间节点:当日获释对于情节较轻微的案件,如果经过当日的调查后确认情况清楚,符合相关取保条件,当事人能够在当天办理取保,迅速恢复自由。7天内可能取保在一些相对简单且不复杂的案件中,公安机关在初步侦查后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
侦查阶段取保候审的期限主要 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结果的概述:一般情况侦查阶段取保候审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特殊情况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取保候审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特殊情况下的取保候审申请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