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审价是指法院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活动。主要的法律依据包括《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第32条和《最高院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22条。
司法审价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况:
当合同中没有约定固定总价,且对全部工程的计价、签证、核定工程量等有争议时,应对全部工程进行司法审价。
如果只对工程的某项或某些签证、索赔等有争议,则仅对存在争议的部分进行司法审价。
司法审价的过程通常包括:
法院会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工程造价鉴定。
审价机构会根据合同约定、定额标准及有关施工资料、造价信息等对工程结算价款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司法审价是诉讼或仲裁活动中的一种重要环节,旨在确保工程造价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从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