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组合贷款的流程如下:
借款人需要分别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所需资料主要包括购房合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和住房储蓄卡。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申请贷款,还需要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
公积金中心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和贷款审批,同时提供一份办理商业贷款的资料给指定商业银行进行审核审批。
审批通过后,安排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和抵押担保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根据国家和当地的法律法规,需要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及其他必须的手续。抵押登记和保险费用由借款人负担,抵押期间保险单正本由贷款银行保管。
选择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需要在贷款行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同时,售房人也需要在贷款行开立存款专户。
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需要到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也需要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借款人按照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支取。
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按期归还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目前还款方式有委托银行扣款和柜面还款两种。
结清贷款后,向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及其他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和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注意事项:
贷款条件:申请组合贷款需要满足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和贷款银行的要求,包括缴存公积金、稳定收入、购房合同等。
贷款额度和期限:贷款额度较高不能超过总购房款的8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公积金贷款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比例通常为1:1。
利率: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分别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
通过以上步骤,借款人可以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顺利申请并办理组合贷款,以便购买所需的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