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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后有哪些证件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5:14:51    

房屋过户后,买方和卖方需要准备以下证件:

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证明房屋的产权归属。

买卖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证明买卖双方的身份和户籍信息。

房屋买卖合同:

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土地使用证:

证明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权。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如结婚证、离婚证等,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用于申请房屋产权转移登记。

申请人身份证明:

包括买卖双方的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契税完税证明:

如果涉及房屋买卖,买方需要提供。

单身证明文件:

如果买方是单身,需要前往市民政局获取。

合同公证要求:

若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外国国籍、华侨、港澳台居民或外国或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法人实体,合同需经过公证程序。

在准备这些证件时,务必注意核对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因资料不全或错误导致审批延误。此外,根据当地政策和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交其他相关文件。建议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前,先咨询当地房地产交易所或相关部门,以确保手续齐全、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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