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的公民在合法方面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年满18岁的公民(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有宗教信仰自由。
有对国家任何机关和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
有劳动和休息的权利。
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有受教育的权利,包括进行科学研究、文化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年满18岁的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完全以自己的行为进行民事活动,只要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
满18岁的公民应当履行法律所规定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法律义务和社会福利等。
虽然年满18岁的公民可以结婚,但必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即男方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不得早于20周岁。因此,18岁本身并不足以使公民结婚,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综上所述,18岁的公民在合法方面主要享有政治权利、自由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并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