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的环境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进行预测、评估,并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项目中的防治污染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根据污染者付费原则,向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费用,以促进减排和污染控制。
将环境保护任务分解并落实到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乃至个人,形成环境保护责任体系。
对城市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定量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作出评价。
环保监督管理部门对排放污染物的单位或个人提出排放要求,并颁发排污许可证,作为排污的法律凭证。
对集中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在适宜地点集中建设污染处理设施,并进行集中处理。
对排放污染物超过标准的单位,责令其限期完成治理任务,使污染物排放达到治理要求。
这些制度共同构成了环境管理的基本框架,旨在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