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开庭需要带的资料包括:
律师证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律师袍(领巾、徽章)。
开庭传票,并仔细核对时间和地点。
委托人主体资料,如果是代理原告,建议同时带上被告的主体材料。
授权委托书原件。
所函(非必需,临时获得授权的需要带)。
起诉状(标出最终版、定稿)。
证据目录及复印件。
证据原件(含实物证据,涉及联网操作的需提前做实验)。
类案的裁判文书复印件。
相关法律法规的打印件。
开庭提纲(有的案件可以写上请求权基础)。
质证意见。
代理词。
其他根据实际情况补充的材料。
能上网的手机(进法院时出示“一码通”)。
能上网的电脑(有时需要联网验证一些证据)。
文具(签字笔、铅笔、橡皮、回形针、夹子、透明文件袋、便签纸等)。
保温杯(有的法院配备了对外的饮水机)。
起诉费证明(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
主体资格证明,包括自然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的营业执照、单位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及其他组织的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起诉证据材料,包括复印件和原件,劳动争议案件和人事争议案件还需提交相应的仲裁裁决书复印件。
建议律师在开庭前仔细检查所有资料是否齐全,并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整理和提交,以确保庭审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