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买卖合同是指买卖双方就买卖已拥有产权证书的房屋所签订的合约。这里的存量房通常指的是未居住过的二手房,也就是市场上常说的“库存待售”房产。存量房买卖合同需要明确规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中介行为,以确保交易的透明度和顺利进行。
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房屋地址必须严格按照产权证填写,确保准确无误。
2. 买卖双方的姓名、证件号码、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也应填写准确,以便于需要时进行联系。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必须依法登记才能发生效力。
存量房买卖合同一旦签订,通常在合同生效后30日内,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转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