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离婚的开庭程序如下:
被监禁的一方需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原告需提交离婚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
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受理,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由于被监禁的一方无法到庭,法院会安排到监狱或看守所进行开庭。
法院会提前与监狱管理部门沟通,确保庭审的安全和秩序。
开庭时,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法官的主持下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
如果双方同意调解,法院可以制作离婚调解书;如果服刑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会根据法定离婚条件作出判决。
法院根据庭审情况作出判决,判决书须在五日内送达当事人及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不服判决的一方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建议:
由于被监禁的一方无法亲自到庭,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据材料,并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