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假票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受到相应的处罚,具体如下:
编造虚假计税依据,最高处5万元罚款。
构成偷税的,补交税款,最高还要交5倍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能重新获取合法有效的专用发票,准许抵扣进项税;符合条件的也可以税前扣除。
不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用发票,不准抵扣进项税款;在规定的期限未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
企业应取得和保存相关证据,如对方公司资质等复印件、双方合同等。
一旦出现对方故意隐瞒销售货真实情况,提供虚假发票,给企业造成损失,可以依法向对方追偿。
相关企业和个人将面临税务机关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税务机关可以责令限期改正,如属于主观故意,税务机关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构成犯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等。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的,构成持有伪造的发票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建议:
企业和个人在收到假发票时,应首先向税务机关报告,并配合调查。
尽可能重新获取合法有效的发票,以确保合规性和避免进一步的处罚。
加强内部发票管理和审核流程,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