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 30天通知。具体规定如下: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些规定均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四十条。
因此,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都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