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原件是指身份证的原始版本,也就是最初产生的、区别于身份证复印件的身份证件。它由公安部门签发,包含了个人的生物统计学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等。身份证原件在法律上具有更高的证明效力,通常用于需要证明个人身份的各种场合,如选民登记、户口登记、兵役登记、婚姻登记、入学、就业等。
身份证原件的特点包括:
卡片样式,较厚,不易折叠;
一面有签发机关、国徽、国名、有效期限、长城图案;
另一面有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持有者的头像位于有国徽的一面,即身份证的背面;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
需要注意的是,在办理需要使用身份证原件的事务时,出示原件通常是必须的,因为复印件或其他转存文件可能不具备与原件相同的法律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