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的数额 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根据个人的缴费年限、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等因素来确定的。以下是一些具体示例: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月发放标准为2124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每月发放标准为2151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每月发放标准为2178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每月发放标准为2205元。
自2025年3月1日起,全省失业保险金基本标准统一调整为每月1890元。对于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三类行政区域,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每月1800元。
第1个月至第12个月按照自治区最低工资一类地区全日制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5%执行,即2156.50元。
从第13个月开始按照自治区最低工资一类地区全日制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的85%执行,即1929.50元。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1-12个月,失业保险金按本人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45%计发;之后的12个月,按本人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35%计发。失业保险金不得低于待遇领取地所在地级以上市月最低工资标准80%。
综上所述,失业保险金的数额因地区和缴费年限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您根据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和个人的缴费情况,来确定每月可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