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纠纷是指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在确认、确定过程中所产生的争议。具体来说,土地确权涉及以下方面:
确认土地的所有者是谁,即土地归谁所有。
确认土地的使用者是谁,即谁有权使用该土地。
确认土地上的其他权利,如抵押权、租赁权等。
土地确权纠纷可能由于多种原因产生,例如:
农民外出打工多年抛荒,返乡要田引发纠纷。
土地实际耕种面积大于土地产权证,按证确权导致农民不满。
土地权属关系不清晰,确权“要田”引发纠纷。
处理土地确权纠纷的方式包括:
当事人协商:当事人之间通过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磋商,自行解决纠纷。
政府处理:当事人协商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或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法律途径: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此外,还可以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土地确权纠纷。调解可以是当事人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进行的调解。仲裁则可以向农村土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总之,土地确权纠纷是围绕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其他权利的确认和确定展开的,处理这类纠纷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法律途径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