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分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直接使用现金进行货币收付。
适用于个人之间以及单位之间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收支。
使用票据(如支票、汇票、本票)进行支付。
票据的给付表明债权债务关系。
通过银行或其他支付平台将款项从付款单位账户划转到收款单位账户。
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异地托收承付结算等。
凭单结算
根据提供的单据或文件进行支付。
利用电子方式进行款项的划转,如电子支付、网上支付等。
根据工程内容不同,分为工程价款结算、设备工器具购置结算、劳务供应结算、其他货币资金结算等。
结算方式的选择通常取决于交易的性质、金额大小、双方信任程度以及便捷性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