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推定是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法律上会假定被告有过错,除非被告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过错推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时,推定教育机构存在过错。
动物园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存在过错,除非动物园能证明已尽到管理职责。
堆放的物品倒塌、滚落或滑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存在过错。
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存在过错。
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
地下施工(包括窨井)造成他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适用过错推定责任。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受害者的权益,确保在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情况下,受害者能够得到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