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从轻处罚的情节主要包括:
1. 未成年人犯罪: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 老年犯罪: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 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 聋哑人或盲人犯罪: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 预备犯: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6. 未遂犯: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7. 从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8. 自首:有自首情节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9. 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0. 其他:如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以上情形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