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辩切断是指在票据权利转让过程中,票据债务人不能以其与出票人或持票人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这一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票据的流通安全,保护票据权利人的地位,并防止票据在流通过程中受到不公正的限制。
抗辩切断主要涉及以下两种情况:
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的对人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这种抗辩切断主要存在于汇票关系中。
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前手之间的对人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这种抗辩切断适用于持票人的任何前手,且抗辩不具有累积性,即不能将直接当事人之间的抗辩扩大到其他人之间的票据关系中去。
需要注意的是,物的抗辩是随票据本身而发生并存在的,不随票据的转让而转移,因此不受抗辩切断制度的影响。
综上所述,抗辩切断制度通过限制票据债务人以其与出票人或持票人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从而保障票据的流通性和安全性。这一制度在日内瓦《统一票据法》中得到了明确体现,并被广泛应用于各种票据法律体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