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如果需要补缴收入证明,则应在发现漏报税款后的十五天内完成补缴。因此,收入证明的纳税期限是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 十五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