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住房申请需要准备以下证明: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或由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的单身证明。
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离异或丧偶的需提供离婚证、法院民事调解书或死亡证明。
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
其他收入证明材料,如退休金、养老金等。
居住在自有房屋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如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等。
居住在出租房屋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东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
居住在单位宿舍的由用人单位出具住宿证明。
连续就读的提供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低保、特困家庭证明,如《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本市市区特困居民证》。
疾病诊断材料、残疾证等有关证明,适用于孤、老、病、残、急需救助等情况。
担保人相关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未)婚证等。
购房合同、协议及相关批准文件。
借款人偿还能力证明资料。
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请根据具体住房申请类型(如购房、租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中低价位商品房等)准备相应的材料,并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