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一般归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根据《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规,土地管理部门是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土地确权工作,包括土地权属的调查、登记、发证等。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
具体到邢台市,土地确权相关事务由邢台市国土资源局或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邢台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管理,包括土地确权、土地纠纷调处等工作。此外,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还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工作,包括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等。
建议您在办理土地确权事务时,咨询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