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标准根据房屋的结构类型与折旧程度确定,如草房、砖瓦房、砖砼结构房屋及楼房等均有不同的补偿标准。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拆迁工作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地上附属物以及青苗补助费。
宅基地使用权一般归农民家庭户内的成员所有,补偿款由所有居住在此的被安置人口均分。
包括果园菜园、水井、厕所等建筑物的补偿。
具体补偿标准在实施方案中有详细规定。
对于被征地拆迁的农民,将被纳入到养老保障体系中,保障失地或者征地拆迁农民的未来养老问题。
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对于非住宅房屋因拆迁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补偿。
即产权置换,拆迁人提供与被拆迁房屋价值相当的房屋进行调换,可以是等价值的新建房屋产权调换。
通过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补偿金额。
这些补偿方式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以确保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建议被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和补偿标准,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补偿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