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反贪局通常设有多个科室,具体科室名称和职能可能因地区和检察院级别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科室及其职能:
负责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与三亚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和研究。
负责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负责反贪污贿赂局的综合性指导和协调工作。
负责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拘留后,在7天内上交批捕材料,并由检察院的批捕科做出是否逮捕的决定。
负责审查起诉案件,并决定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诉。
工作性质类似纪委,负责处理官员道德纪律问题。
负责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证、破坏选举等犯罪进行立案侦查。
负责监督监狱和看守所的管理。
负责民事和行政案件的检察工作。
负责处理控告和申诉案件。
协助院领导处理政务、协调督查全院工作计划的贯彻实施,组织安排会议和活动,负责文秘、信息、统计、档案、机要、保密工作等。
负责本院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工作等。
负责本院所属内部机构和检察人员的纪律检查、监察工作,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及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规定的情况。
负责全院财务装备管理、检察技术工作等。
这些科室共同协作,确保检察院反贪局能够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打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维护法律的公正和权威。建议您根据具体所在地区和检察院的实际情况,进一步了解相关科室的详细职能和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