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基数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等。
包括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给特殊岗位(如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的津贴。
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方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部分。
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
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情况下,职工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缴费基数。
需要注意的是,社保缴费基数一般不超过当地规定的最高缴费基数,且不低于最低缴费基数(通常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择申报适当的缴费工资基数。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发布的政策整理得出,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请以当地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