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不理赔的情况包括:
如果交通事故是由受害人故意行为导致的,交强险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强险不负责赔偿被保险人自己的车辆以及车上财产的损失。
包括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价值降低等间接损失,交强险不予赔偿。
在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醉酒的情况下发生的交通事故,交强险不负责赔偿。
如果被保险机动车在被盗抢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交通事故是由被保险人故意制造的,交强险同样不负责赔偿。
交强险主要保障的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权益,而不包括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因此,如果这些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或财产受损,交强险是不会进行赔偿的。
交强险不赔偿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这些情况都是根据《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保险公司在这些情况下有垫付抢救费的义务,但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并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