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的定义主要基于年龄和劳动关系的性质。具体来说,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与单位或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行为都属于使用童工。例如,文艺、体育单位在经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这种情况下,虽然未成年人从事劳动,但受到特殊保护,并应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此外,根据《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年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被称为未成年工,他们与童工在法律上有所区别,但在劳动保护方面仍受到一定程度的关注。
总结来说,判断是否属于童工的关键在于:
1. 未成年人的年龄是否未满16周岁;
2. 是否与单位或个人发生了劳动关系;
3. 是否从事了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个体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