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就工程建设事项达成的书面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发包人与勘察单位之间的合同,勘察单位负责进行工程地理、地质状况的调查研究工作。
发包人与设计单位之间的合同,设计单位负责为建设工程提供设计成果。
发包人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合同,施工单位负责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将工程项目的全部工作发包给一个总承包单位。
总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再发包给其他承包单位。
承包商之间将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工作转包给其他承包商。
包工不包料的形式,承包商仅提供劳务。
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作单位共同承包工程。
发包人与监理单位之间的合同,监理单位负责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
涉及工程项目所需物资的购买与供应。
这些合同类型构成了建设工程项目从开始到结束所需遵循的法律框架,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完成。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类型的合同有着不同的权利义务规定,且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