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 离婚不需要父母的同意。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享有结婚和离婚的自由,只要双方同意即可离婚,或者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只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后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也可以成功离婚。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离婚可能需要父母的同意:
如果夫妻中的一方不具有行为能力,例如精神病患者,那么在离婚过程中,需要变更监护人为其父母,由其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权利。虽然离婚本身是夫妻之间的事,但无行为能力一方的决定实际上是由其父母作出实质决定。
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如果子女希望变更自己的姓名,必须征得父母双方的同意。这一规定体现了对子女个人意愿的尊重和保护。
总结来说,离婚通常不需要父母的同意,但在特殊情况下,如一方无行为能力或子女姓名变更,可能需要父母的参与和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