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立案的标准主要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当事人需要向交警部门递交起诉状,并提供相应的副本给被告。
立案需要交警出具正式的立案决定书,如果没有这个决定书,则不算正式立案。
即使没有正式的立案决定书,交警也会有出警记录,对现场情况进行记录说明,这可以作为一种证明。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原告资格、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以及案件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的出警是现场勘查和初步处理,而立案是依据事故性质决定是否启动正式法律程序。
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受理并制作受案登记表,记录相关信息。
事故必须发生在道路上,涉及车辆等交通工具,造成一定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且原因和性质明确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范围。
总结来说,交警立案需要满足上述条件,并且有正式的立案决定书作为法律程序启动的标志。如果交警只是来了解情况,没有出具立案决定书,则不算正式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