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账簿的保管期限分为 30年和 10年两种。具体而言,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在内的会计账簿,其保管期限为30年。而月度、季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以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等的保管期限为10年。
此外,对于某些特定的会计档案,如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以及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等,需要永久保存。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会计账簿的保管年限为30年,而部分报告及调节表等则为10年。企业和其他组织在保管会计账簿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其安全存放,以便日后查验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