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7条的规定,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具体来说,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两种情形:一般自首自动投案:犯罪分子在犯罪之后,尚未被司法机关发现或抓获之前,主动到有关机关或个人投案,并自愿处于其控制之下,等候交代犯罪事实,并最终接受国家的审理和裁
自首情节在量刑时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具体减幅根据不同的自首情况有所区别。以下是具体的减刑标准:一般自首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特别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
判8个月通常属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具体判罚的罪名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下是一些可能判8个月的罪行:拒不执行裁定罪:有能力执行法院签发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非法经营罪:无烟草零售许可证售卖假烟,扰乱市场秩序。故意伤害罪:因斗殴等行为导致第三方受轻微或严重伤害。强制猥亵罪:以暴力、胁迫或
此罪与彼罪是刑法学中用来区分相近犯罪行为的术语,主要从犯罪构成要件的角度进行分析。具体来说:此罪:指的是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彼罪:指的是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其他形式刑罚处罚的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犯罪的性质、构成要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刑罚种类和程度。例如,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前者是行为犯,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