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不允许你辞职,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尝试与公司进行沟通,明确表达你的离职意愿,并了解公司不同意你离职的原因。
在协商过程中,可以提出一些解决方案,例如在离职前协助公司找到合适的替代人选,或者承诺在离职后的一段时间内提供远程支持。
同时,要明确表达自己的离职态度,坚决表明自己的决心,并感谢公司给予的成长机会和工作经验。
如果协商无果,你可以按照正常程序提出离职申请,根据合同规定提前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并交接好手头的工作。
如果公司仍然单方面不放人,你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在此之前,请确保你已经按照法定程序离职,并准备好充分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
如果公司无理由拒绝你辞职,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提前准备好录音、保留证据等,以备维权之需。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离职过程中,要保留好相关的离职材料,如辞职信、邮件记录、交接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
如果公司拒绝签订相关文件,可以通过录音等方式保留证据,以便在后续的维权过程中使用。
通过以上步骤,你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离职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