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征信是从 18周岁以后开始有的。具体来说,年满18周岁的人可以查询自己的个人信用征信报告,但如果没有申请借款或信用卡,则查询不到个人征信记录。
此外,虽然征信系统是从2006年1月正式开始运行的,但个人征信记录是从2006年起录入的。逾期记录通常会在结清之日起5年后自动消除。
因此,从法律和政策层面来看,18周岁是个人征信记录开始形成的时间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