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上诉后开庭的时间并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但大体上会在 一个月以内确定。具体开庭时间取决于案件的复杂性和法院的工作安排。
刑事上诉后,开庭时间通常在一个月以内。如果是非死刑案件,且上诉人对一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只是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那么二审一般不会开庭,而是进行书面审理。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或者有其他特定情形(如案件特别复杂),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延长审理期限至两个半月。
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可能会有一些差异。例如,广西地区通常在收到上诉材料后两个月内审结,若案情复杂可申请延长至四个月。
公开审理的案件,法院会在开庭前三天公布被告人的姓名、案件原由、开庭地点和时间。
综上所述,虽然法律上没有明确的开庭时间限制,但上诉案件的审理通常会在一个月以内进行,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延长。建议上诉人关注法院的通知,以便及时了解开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