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不戴安全帽的处罚如下: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若未提供或未正确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可被责令限期改正,并可能面临罚款。
对于未佩戴安全帽的工人,生产经营单位可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若逾期未改正,罚款金额可增至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可能面临停产停业整顿的处罚。
如果构成犯罪,将依照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的工人,每次罚款可达100元。
多次提醒或罚款无效的工人,班组必须将其清理出场,以确保工地安全。
请注意,这些规定是为了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各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每位员工都能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