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从 2006年7月1日起实行的。该保险制度是为了配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而推出的,旨在保障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基本赔偿权益。交强险的特点在于其强制性,即所有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必须投保,并且需要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