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文书属于法律文书的一种,具体来说,它是仲裁法律活动的记录和表现形式。仲裁文书具有以下特点:
仲裁文书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制作,具有法律效力。
仲裁文书是在仲裁程序中制作和使用的,与法院的诉讼程序不同。
一旦仲裁裁决作出,对相关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并可以强制执行。
仲裁文书有特定的格式要求,以确保其正式性和法律效力。
仲裁文书主要包括仲裁申请书、答辩书、调解书、裁决书等。这些文书在仲裁过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有助于公正、及时地处理纠纷,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