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现场违章的处理流程通常如下:
如果驾驶人在现场,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要求驾驶人立即驶离。一般情况下,驾驶人快速驶离不会受到罚款处罚。
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或者驾驶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交警可以对驾驶人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并开具“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
被路面执勤民警当场开具简易处罚决定书的,违法行为人应持决定书第三联(交银行联)于开具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但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过罚款数额。
如果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路面执勤民警依法扣留机动车,违法行为人应持车辆扣留凭证、本人驾驶证和机动车行驶证,在15日内到执法站窗口接受处理。
机动车因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信息的,违法行为人或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可在获知违法信息后,持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前往执法站窗口接受处理。
违章停车不扣分,但可能会处以200元罚款。
违章处理后,违法行为人应保留好相关票据,并在网上查询违法信息以确认处理结果。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并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罚款缴纳,避免产生滞纳金或其他额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