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上诉的审理期限主要取决于法院审理案件的程序。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结果的概述:
若法院审理的是普通程序案件,则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若案情复杂或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若延长后仍需延长,则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因此,在普通程序下,二次上诉的结案时间一般不超过六个月。
若法院采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则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同样地,若案情复杂或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对于判决的上诉,上诉期为15日;对于裁定的上诉,上诉期为10日。此外,对涉外案件的判决或裁定上诉,上诉期限为30日,并且可以申请延长。
原审法院在收到上诉状后,应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在收到上诉状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在收到答辩状后5日内送达上诉人。这一流程确保了上诉案件的及时审理。
综上所述,二次上诉的审理期限主要取决于法院审理案件的程序及具体情况。在普通程序下,一般需要六个月时间审结;在简易程序下,则通常需要三个月时间。上诉期间和移交流程也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以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和及时审结。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应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了解并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