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问:彩礼是属于谁的?
第一答:办理结婚证之前给与女方属于女方个人财产(有的地方习俗是给女方父母的)。办理结婚证之后给与女方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问:什么情况下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答:女方将彩礼与夫妻财产混在一起。 比如在婚后,女方将彩礼出资购买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解决办法:将彩礼打进一张卡,婚后只出不进。
第三问:彩礼什么时候要退还给男方?
第三答:有三种情况要退回。具体如下:(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42条“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规定,造成了小王还债无能、生活困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第四问:男方借钱来作彩礼,我要承担吗?
第四答:男方将借来的钱作为彩礼,婚后女方将彩礼用于夫妻生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女方也需要承担。